斗門法院黨組成員曾若凡開庭審案
  今年3月,廣東省高院正式下發《審判委員會委員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明確了審判委員會委員必須辦案。羊城晚報記者調查瞭解後得知——
  院長回歸審案 珠海走在前列
  羊城晚報珠海訊記者陳荷、通訊員黃蘊磊、黃妙姿、譚煒傑攝影報道:一起國家公職人員涉嫌收受賄賂的刑事案件近日在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開庭。不同以往的是,身著法官袍的主審法官是該院院長徐素平。由院長擔任審判長,正成為司法改革的潮流,在此之前,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的三位院長已經審案逾30件。
  院長再披法官袍
  象徵意義更大
  今年9月初,香洲區法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貪污受賄案。起訴書顯示,2002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曾某某在擔任珠海某事業單位領導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有業務來往商家的賄賂,受賄款項高達150多萬元。
  與以往不同的是,審理本案的是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院長徐素平,香洲區檢察院檢察長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並宣讀起訴書。庭審結束後,該案待合議庭合議後,將擇日宣判。
  如果不是由院長審案,這起案件並不特別引人關註。作為珠海市主城區唯一的基層法院,香洲區法院承擔大量的案件任務。“人手緊缺!”香洲法院相關負責人感嘆。從8月份開始加班加點開展清案工作,並實施了一系列創新舉措,務求三個月清案6000件。這些新舉措中的一條即是“院庭領導和審委會專委帶頭辦案”。
  根據香洲法院提供的數據,去年1-9月該法院共受理案件14292件,而今年1-9月全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8096件,案件數量上升26.6%;1-9月香洲區法院審結各類案件11570件,審結率同比上升24.69%。特別是從今年8月份香洲區法院開展清案工作以後,全院審結案件數量明顯上升,9月份單月審結案件2054件,同比47.66%,環比上升8.68%,創去年以來單月結案數歷史新高。 編輯:王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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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長帶頭審案,更多的是象徵性意義,為提高審案標準和效率提供示範”,香洲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基層法院大多案件多、人手不足,而院長大多數是審案經驗豐富的老法官。那麼院長審案不僅可以分擔案件壓力,還可以用他們豐富的經驗來破解疑難案件、熱點案件,起到以老帶新的作用。”
  “沒有一個法院會讓院長承擔主要的審案任務的!”人手同樣緊缺的金灣區法院相關負責人稱。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院黨組成員也需要辦案,以分擔全院辦案壓力,一位黨組成員辦案年近20件。
  從批案回歸審案
  橫琴起步最早
  實際上,院長辦案在珠海並不新鮮。橫琴法院在全國率先推出的“獨立辦案、終生負責”的司法改革,其中一個重要部分就是院長判案。今年3月21日橫琴法院開門受理案件至今,院長蔡美鴻、副院長臧喜、曹如波主審的案件總數已經達30件,這還不包括參加合議庭的案件。而珠海市中院的審判委員會的委員們,半年多以來共審案107件。
  “橫琴法院自從構建之初就決定院長也需審案,這也是我們踐行‘司法去行政化’的重要一步。”橫琴法院副院長曹如波說。曹如波擅長的領域為民法,目前已主審了十餘宗案件。
  今年3月,廣東省高院正式下發《審判委員會委員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明確了審判委員會委員必須辦案。5月下旬,廣州市中院全面啟動院領導和審委會委員親自審理案件的改革,要求院長每年至少要辦2宗案件,副院長4件,其他院領導和審委會委員6件,並納入年度考評。廣東省各法院已經開始沿用此法。珠海市香洲法院則是其中的一個縮影。
  珠海市香洲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過去,法院領導在審判領域擔負的角色更多的是審批案件。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所確立的“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改革要求,院長回歸審案,是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讓院長的角色“從批案回歸審案”。編輯:王銳
  (原標題:院長回歸審案 珠海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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