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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深圳4月11日電 記者 游春亮 張哲 記者今天從深圳羅湖海關瞭解到,經華南野生動物製品鑒定中心確認,該海關近日在洗衣液瓶內查獲的3.6公斤藏匿物品為象牙製品。
  案發3月17日晚上8時左右。內地男子吳某手提一個裝了1大瓶洗衣液及一些食品的透明塑料袋,隨著人潮從羅湖口岸入境。經過海關查驗區域時,當班關員發現其行李過於簡單,將其截停檢查。檢查中關員拿起當事人所攜的洗衣液,發現洗衣液外部包裝完好,重量也無異常,但晃起來就是沒有液體的感覺,於是心知異常。擰開後,關員果然發現裡面塞滿了用塑料袋包裹的條塊狀物品,根據外形材質,關員懷疑為象牙製品,遂按照相關程序移交緝私部門處理。期間,當事人向關員坦承他也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只是幫人帶貨並收取200元港幣的帶工費而已。
  象牙及其製品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1的瀕危動植物製品,如無CITES組織簽發的允許進出口的證明書,象牙及其製品禁止攜帶、郵寄進出我國境內,否則一經查獲,將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嚴厲懲處。  (原標題:深圳羅湖海關在洗衣液瓶內查獲藏匿象牙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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